今年是第107年,XX保險公司早期銷售20年期的保單,保戶A在民國90年時投保兩筆保單,但就在3年前,XX保險公司倒閉了,經過債務的協商由OO保險公司接手,OO保險公司整理保單時發現,有一筆保單因為欠繳保費要停效了,只好趕快掛號寄信通知要保人,但是郵差卻回報該地址寄件失敗,OO保險公司,只好調派業務員處理,業務員發現,留存的電話已無使用,留存的地址也無人居住的跡象,但運氣很好的遇到街坊鄰居,輾轉的聯繫到保戶A,並協助修正資料,讓該筆保單回歸到正常的軌道,但保戶A想起當初有投保兩筆保單,查詢的結果,另外一張保單未繳保費,因此於100年時已停效,距今已7年。
保戶A說著
「保單停效都沒收到XX保險公司的通知」
「我期間都沒發生理賠,怎會去發現是否停效」
「以前的保單保費都很低,我怎可能不繳」
「我都是用信用卡扣,信用卡都可以正常請款阿」
「OO保險公司接手就要負責,XX保險公司的錯」
業務員說著
「好的,我幫您跟公司爭取看看,您可以提供給我在100年時,XX保險沒有寄送掛號信的證明嗎?或是提供給我100年時,您的信用卡額度都能正常請款的證明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