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接下來幾篇要寫的內容是偏向經濟學理論
因為小編聽到一位挺有名的周冠男教授
分享一些行為投資學的基礎
也因此打算把一系列相關的內容做個整理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再來要聊的也是最後的一段
不過這個資料太多太雑,小編還未整理好
所以只能簡單提個大概
之後整理好會在接續這一段落
博奕論是個很有意思的學問,又稱賽局理論
最著名的就是囚徒困境的案例
如下方圖表,警察抓到A、B兩個嫌疑犯
但是卻沒有掌握到任何證據
於是抓到他們的當下,就將兩人分別隔離
然後對A、B說同樣的話
「如果你指認對方犯案,對方卻保持沉默,那你可以轉作證人,原本15年的刑期就減為0,但假使你保持沉默,對方卻指認你,那對方無罪釋放,你則有15年的刑期,如果你們雙方互相指認,那都會有10年的刑期。」
不過A、B很清楚自己的犯罪天衣無縫
如果都保持沉默的話,兩人頂多1年的刑期
這個時候A、B會作什麼樣的選擇呢?
從A的角度想,
招供就是10年或0年的刑期
不招供就是15年或1年的刑期
以機率來說招供是最有利的選擇
從B的角度亦然,於是雙方都得被關10年
那麼到底要什麼條件下的A、B囚犯
才有可能選到最佳的1年刑期呢?
小編想到頭暈,要去睡覺了,晚安~